4月1日,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中山法院家事审判改革十五年实践白皮书(2010-2024)》。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新闻发言人罗嘉浩主持新闻发布会,党组成员、副院长程建峰发布和解读中山法院家事审判改革十五年实践白皮书。6名全国、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记者,中山市委政法委及市教体局、妇联等12个职能部门、中山市律师协会代表、两级法院家事审判干警参加发布会。 
发布会实录 主持人: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新闻发言人
罗嘉浩 
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是中山法院家事审判改革成绩与展望。家事审判是千家万户都好的守护者。作为全国、全省家事审判改革首批试点单位,中山法院在最高法院、省法院的指导下,把握改革方向、坚持改革原则、落实改革要求,在家事审判各方面各环节开展全面而深入的改革,成效显著,形成了很多可复制、可推广的“中山经验”,并得到最高法院等的肯定、推介和同行的认同、借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健全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在基层治理中作用的机制”。把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好,家事审判改革依然任重道远、大有可为。为总结改革经验、发扬改革成绩,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弘扬改革精神、争取更大作为,我们系统回顾了家事审判十五年来改革历程,形成了《中山法院家事审判改革十五年实践白皮书》,并评选出十大典型案例。今天的发布会目的是介绍情况,凝聚共识再出发,推进家事审判改革的纵深发展。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程建峰 
下面,我代表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介绍、解读《中山法院家事审判改革十五年实践白皮书(2010-2024)》。 《白皮书》背景及意义 婚姻家庭是社会和谐稳定的细胞,是最能体现法律温情的审判领域。2010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选取全省七家法院设立家事审判合议庭,开启广东法院家事审判改革,中山中基层两级三家法院全部入选改革名单。2012年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中山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将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作为家事审判工作宗旨,勇于探索、锐意创新,为家事审判领域法治进程持续输出“中山经验”。 
▲《南方日报》等新闻媒体记者参加发布会。 值此广东法院家事审判改革开启十五周年之际,中山中院特从审判理念、机制创新、多元治理以及改革成效等方面对中山法院家事审判改革历程进行回望梳理,并充分发挥司法数据“风向标”“晴雨表”功能,通过大数据技术对中山法院家事案件基本态势及特点进行梳理,分析特点、研判趋势,聚焦问题及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提出防范化解婚姻家庭纠纷的针对性建议,助力平安中山、和谐中山建设。 
▲全国、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新闻发布会。 《白皮书》内容及亮点 《白皮书》是对中山两级法院十五年家事审判改革实践的归纳总结,内容非常丰富,按照家事审判改革大事记、中山两级法院家事案件基本态势及特点、十五年家事审判改革历程、家事审判改革成效、下一步工作设想、结语等6个部分进行编辑,还选编家事审判创新机制运用10大典型案例、各级媒体报道摘选2个附件。 1.扎根数据,梳理特点 《白皮书》梳理近10年中山两级法院审结的家事纠纷案件数据,总结案件特点,分析家事纠纷案件呈现的特点及发展态势。《白皮书》显示,中山两级法院近10年受理的家事纠纷案件数量总体平稳且呈下降态势,2024年首次降至2000件以下。在家事纠纷中,离婚及其衍生的纠纷占大部分比例,达81%以上。近3年来,中山法院家事审判结案率逐年提升,存案量下降明显。在纠纷化解方式方面,中山两级三家法院家事案件调撤率呈持续上升态势,2024年总体调撤率为63.53%。 
▲案件数量总体平稳且呈下降态势。 2.透过案件,分析问题 经多年改革,中山法院探索出10大机制,体现出以问题为导向的家事审判改革理念,故分析并提出的问题与机制破题解难相对应,如对未成年人探视争执等。本次发布的《白皮书》,以中山第一法院管辖区域内的家事纠纷案件为样本进行深入剖析。在离婚纠纷方面,女性提起诉讼离婚比例持续居高,第一次起诉离婚占绝大多数,调解和好率呈下降趋势,30-40岁年龄段比例最高,离婚原因多样,较多涉及未成年人,夫妻共同财产多样分割困难。在协议离婚衍生的家事诉讼方面,因“假离婚”及离婚协议不明确不具体,比较容易产生抚养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在继承纠纷方面,存在继承人之间矛盾激化调解率偏低、继承人身份信息查明难且难以送达等问题。 
▲中山市委政法委、教体局、妇联等12个职能部门、律师协会代表参加发布会。 3.回首历程,成效显著 自启动家事审判改革以来,中山法院不断健全家事审判机构和队伍,加强家事审判功能区硬件建设,创新被告信息申报、庭前调解、诉讼离婚冷静期、婚姻修复指导、离婚财产申报、亲子关系评估、子女抚养规划、量身定制探望方案、“八项规则”关爱提示、诉中试行抚养探望等10大机制,创立“离前一课”、“父母课堂”特色品牌,深入推进前端治理、多元解纷,取得扎实成效。中山法院家事审判改革成效获得社会各界认可,一系列创新制度被吸纳入《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广东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程序指引》,涌现出牛庆利、钟劲松、黄燕芳等一批家事审判先进个人,先后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全国三八红旗手、全省法院调解专家等荣誉称号。 4.发布案例,规则示范 为有效发挥司法裁判的示范、导向、指引作用,《白皮书》在深入分析家事纠纷案件规律、系统总结审判经验、充分提炼裁判规则的基础上,发布10件家事审判创新机制运用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涉及婚姻修复指导、离婚财产申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家庭教育指导、“父母课堂”、反家庭暴力与人身安全保护令、多元联动解纷等方面,充分贯彻落实《民法典》关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立法宗旨,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序良俗,营造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妇女和老年人的良好氛围,用法治力量引导社会崇德尚法向善。 下一步工作计划 成绩来之不易,必当倍加珍惜。接下来,中山法院将进一步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锚定坚持政治引领、自觉服务大局,立足主责主业、公正高效司法,凝聚联动合力、促建共治格局,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履职水平,强化法治宣传、弘扬文明新风等5个方面新目标,提出新对策、付出新干劲、夺取新成效,不断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中山高水平安全和高质量发展!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
牛庆利答记者问 
媒体问答: 【南方日报】:近年来,中山法院开展家事审判改革卓有成效,数据是最好的见证。家事案件调撤率呈持续上升态势,2024年全市法院总体调撤率达到了63.53%,其中成果突出的法院调撤率还达到70.79%。在这背后,中山法院聚焦化解家事纠纷作了哪些创新探索?取得了哪些成功经验? 
牛庆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千家万户都好、国家才能好、民族才能好。”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国家好、民族好的基石,这决定了法院家事审判目标是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保障未成年人、妇女和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简单说,家事审判目标就是“案结事了、人和家睦”,纠纷得以实质化解。 调解撤诉率是评价实质解纷重要指标,去年家事审判调撤率达到63.53%,远高于全市民事审判调撤率25.97%的平均值。这一成绩取得源自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情怀、“如我在诉”的理念,也源自我们改革创新的探索。在审理程序上,坚持不公开审理和当事人亲自到庭原则,创设被告信息申报、庭前调解与心理干预两大程序机制。聚焦创新探索解决好夫妻感情、子女成长、财产分割、社会赋能4个核心问题,改革经验成效也在此突显。 
在解决夫妻感情上,我们坚持消除对立、情感修复原则。探索创设诉讼离婚冷静期、婚姻修复指导等制度,充分发挥家事审判的诊断、修复、治疗作用,实现家事审判司法功能与社会功能的有机结合。在保障子女成长上,我们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创新了亲子关系评估、子女抚养规划、量身定制探望方案“三大制度”和“八项规则”关爱提示,有效化解涉未成年子女抚养纠纷。在合理分割财产上,我们坚持全面解决原则,强化职权探知。创设运用离婚财产申报制度,全方面查清家庭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一揽子”化解当事人之间对财产的纷争。在促进社会赋能上,我们坚持多元联动、协同共治原则。紧紧依靠党的领导,主动融入党委政法委"1+6+N"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着力打造“法院引领、社会协同、前端化解”的新时代家事解纷“枫桥经验”。 同时,在工作方式方面,我们坚持系统思维和整体思维,将上述家事纠纷的三个方面进行统筹考虑处理,在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加强人文关怀、心理疏导、释法说理和指导教育,把为人民群众解心结、推动矛盾纠纷实质高效化解的工作多做一分、早做一点、做细一些,努力找到各方当事人利益的平衡点,促进既解“法结”更解“心结”,做深做实做细“案结事了人和家睦”。 中山日报:家事审判改革白皮书中反映,涉未成年子女抚养纠纷是家事审判的痛点、难点,而中山法院在涉未成年子女抚养案件却从改革前的难调解,在2024年攀升至90%以上调解率,中山法院具体是如何破解这一家事审理司法顽疾? 
牛庆利: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我们坚持能动履职、守正创新,各审判、各环节一体融合,做实做细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具体到涉未成年子女抚养案件中,全面构建以“三大制度、八项规则”为根基,以“诉中试行抚养探望”为盾牌,以“父母课堂”为雨露的涉未成年人抚养权益“全链条守护”机制。 “三大制度”具体是指亲子关系评估、子女抚养规划、量身定制探望方案制度。亲子关系评估制度是委派专业心理咨询师介入,通过询问未成年子女意见、沙盘游戏、单面镜观测等方式评估亲子关系密切程度,出具《亲子关系评估报告》作为科学评判直接抚养主体的参考依据。子女抚养规划制度即由主张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权的离异父母填写《子女抚养规划表》,对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住所、照顾人员、作息、探望等问题作出规划,法院对双方制定的抚养规划进行审查,判断更适宜直接抚养的主体。量身定制探望方案制度则是法院根据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学习规律以及离婚双方的工作、生活安排等,因人因案确定可操作性的探望方案,供双方遵照执行,保障非直接抚养方的探望权等亲子权利得以落实。 我们探索制定的《子女抚养探望问题须知》中,除了释明法律规定外,明确“八项规则”对离异父母制定抚养探望责任和违反规则的法律后果,消除离异父母“调解或判决后从此无法见到孩子”的心理顾虑,避免了裁判生效后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行为的再现。针对可能引发极端事件的极少数“硬骨头”案,施行诉中试行抚养探望机制,在征求离异父母以及未成年子女意愿的基础上,让未成年子女分别跟随父母双方生活一定期限;同时向离异父母充分释明在试行抚养探望期间不按时将未成年子女送回的法律后果,且作为法院在实体上认定未成年子女不宜由其直接抚养的事实依据。通过在诉中预演离婚后未成年子女抚养探望交接,在离异父母之间建立起初步信任关系,避免日后探望权执行困难。 将“三大制度、八项规则”与专业心理干预机制融合后,我们创设“父母课堂”机制,由专业心理咨询师从心理学层面,给予“离婚后如何做父母”的建议指导,然后由家事法官诠释直接抚养与探望的概念、关系,介绍保障未成年人利益的“三大制度八项规则”,利用家庭教育指导集中化解涉未成年子女婚姻家庭纠纷。 我们坚持柔性司法,如运用前述创新机制成功高效化解的“赵某诉钱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连环解四案,力促辍学未成年子女成功复学,得到了上级法院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该案例具体情况在发布的《白皮书》所附的十大典型案例中有详细介绍,大家可以参阅详细了解。 中山广播电视台:在中山法院家事审判十五年的专业化改革历程中,家事纠纷的化解是否还存在哪些领域的堵点问题?对此中山法院在未来的家事审判改革中将会有何设想和举措? 
牛庆利: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家务事异常复杂又变化无常。“解铃还须系铃人”,对棘手家事纠纷最好解决者是当事人自己。我们未来的设想和举措将着重在以下三点持续发力。 一是推进家事纠纷人格、身份、财产利益全面保护,“一揽子”化解理念辐射全域。《白皮书》数据折射出协议离婚后的财产、抚养纠纷不仅起诉比例高且矛盾较激烈,调解处理难度大。这有当事人签订的离婚协议内容较为简易,对抚养费、直接抚养权、探望权、财产分割等事项的处理约定不明确、不具体等原因,也有因当事人为逃避债务、获取购房指标、多领拆迁补偿等主观原因而导致的“假离婚”所致。针对此堵点问题,中山法院将进一步深化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推广家事审判改革理念,指导协议离婚夫妻依法规范明确离婚协议内容,一揽子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抚养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等事项,做实婚姻家庭纠纷前端预防。 二是促推婚姻家庭领域未成年人源头保护,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擦亮“三大制度、八项规则”特色品牌,切实做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坚持柔性司法化解“抢娃”“藏娃”纷争。以全市家庭教育指导站为平台,常态化推进“父母课堂”进镇街、进村居、进校园。发挥人民法院专业优势,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家庭教育指导+调解”方式,向各镇街、村居等基层社会治理力量传授调解技能,向青少年父母普及法律知识、心理辅导,增强基层多元解纷主体工作本领,指导父母“依法育娃”,切实履行监护职责。以案件审理服务社会治理,授人以渔,推进家风和家庭美德建设,让家务事少系铃和系铃人秒解。 三是加强家事队伍专业化建设,锻造家事解纷精品化团队。“打铁还需自身硬”。中山法院将立足主责主业,持续深化家事审判机制创新,选优配强家事审判队伍,定期对从事家事案件审理工作的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进行审判业务、调解技能、心理学等方面的针对性业务培训,使家事审判人员除熟悉法律知识外,还掌握一定社会学、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提升全市家事审判队伍复合性司法能力。充实家事调解、家事调查、心理辅导等社会专业人员,通过交流研讨、案例观摩等方式,凝聚合力构建“法院+”家事纠纷融合模式,以刚性的审判利器和柔性的司法温度,打造家事审判新“枫”景,促进家庭社会和谐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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