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早就竣工并通过验收,他们一直不支付尾款和质保金,是存心想把我们拖垮!”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调解工作室里,盛强公司代理人王某冲着重庆市人大代表马琴和调解员沈光辉一顿“输出”。 “你别着急,咱们坐下来慢慢谈,有什么矛盾是说不开的嘛。”沈光辉向王某递过一杯水,请他坐了下来。 这是一起标的额近300万元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2020年5月,八方公司与盛强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将某建设工程劳务分包给盛强公司,工程款3300万余元。2022年底,工程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但八方公司迟迟未向盛强公司支付工程尾款及质保金共计295万余元。多次催讨未果,盛强公司遂提起诉讼。 “案情并不复杂,关键点在于尾款和质保金的支付,调解难度应该不大。”拿到案件材料后,沈光辉就给双方代理人拨去了电话,却碰了钉子。 “几千万都给了,就剩这点钱还值当起诉?既然起诉了,那咱们就一审二审奉陪到底。”“对方一次次地以走流程敷衍我们,分明就是想赖账。”前期的追讨工作让双方心里都积压了一股怨气,这会儿全都一股脑地撒向沈光辉。 沈光辉也不恼,心平气和地对双方说:“法官既然把案子交给我,就是想通过调解化解矛盾。这样吧,咱们先见个面坐下来谈。若实在谈不拢,法官再开庭审理,于你们也没有任何坏处。” 八方公司是一家大型建设企业,盛强公司是小微民营企业,长期拖欠账款,既影响八方公司信誉,也影响盛强公司经营。为提升纠纷化解质效,依托渝北区法院建立的“代表委员联络站”,沈光辉通过该案承办法官邀请到了从事基层工作、有丰富矛盾纠纷化解经验的重庆市人大代表马琴参与联合调解。 调解室中,几人相对而坐,八方公司代理人蒋某抢先开口:“两家公司合作这么多年,是不是从没红过脸?这次因为公司资金周转出现短期困难就撕破脸,还起诉我们,完全不考虑多年的合作情谊。” 蒋某话说得直接。眼看王某面露不悦,为避免场面失控,马琴赶紧插了话:“我提前翻阅了案卷,双方对基本事实没有争议,关键就在于尾款和质保金的支付。蒋某也提到,双方合作多年,难道要因为这一次纠纷,影响企业的信誉和发展吗?到时候钱要回来了,企业在行业中信誉尽失,其中的利弊,你们评估过吗?” 马琴一席话后,双方代理人低头不语,场面一下子安静下来。 过了一会儿,蒋某主动打破沉默:“公司近期多个工程面临竣工验收和尾款支付,资金流有点跟不上。前期我们也协商过,希望通过以房抵债的方式履行,王某没有同意。” “我们是小公司,稳定的现金流才能确保公司正常运转。若全部使用以房抵债,到时候房子不好出手,我们资金回不来。”王某坦言。 听到这里,马琴和沈光辉心里都有了底:症结不在于是否支付,而在于支付方式。八方公司无法一次性足额支付,盛强公司对以房抵债的方式有所顾虑,那使用多种方式组合支付可不可行呢?除了以房抵债,八方公司还有无替代方案?盛强公司能不能接受? “其实资金我们也能凑到,只是需要时间。盛强公司接受的话,目前我们还有银行承兑汇票、银行转账支票,可以分期支付。”对此蒋某回应道。 “可以是可以,不过……”王某仍有顾虑,“我们是小公司,八方公司如果不按期履行,我们可禁不住拖呀。” 沈光辉明白了王某的担忧,主动提出:“我们在调解协议中增加阶梯式违约责任条款,这样能放心了吧。” 一听这话,王某爽快地答应了:“行!由法院确认我们也放心。只要能拿到钱,利息我们也不要了。” 最终,在马琴和沈光辉的见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盛强公司自愿放弃拖欠工程款的利息,八方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银行转账支票、银行保理等方式分期付款295万余元。 至此,在“人大代表﹢调解员”双向发力下,这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以盛强公司撤诉结案。 (文中企业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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