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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千里一线用心牵 电话调解化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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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24 来源:中国法院网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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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几次的温馨通话,不厌其烦的耐心解释, 法官诚恳的工作态度和为民的敬业精神深深打动了我们董事长,他今天特别嘱咐我一定要按照法官的调解去处理。” 9月23日,北方某乳品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秦某一踏进安徽含山县人民法院就慷慨表态,并当场支付全部款项7万元,两个生意伙伴的双手再一次紧紧地握在了一起。
含山县人民法院在审理含山某公司与北方某乳品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时,由于双方当事人相隔千里、路途遥远,原被告双方诉讼十分不便,法官尝试利用电话进行调解。一方面提醒原告案件如果判决不但会增加其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和其他交通费等一系列的经济成本,而且会增加其时间的支出,既额外消耗财力人力,又额外浪费时力精力,无形当中也增加了公司的运营成本;另一方面告知被告按照双方合同约定,应当支付拖欠货款,如果经过法庭判决,就有可能会给他们公司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甚至有可能导致无法预测的经济损失。
为此,含山县法院承办法官通过电话多次与双方进行积极沟通,尽最大努力找寻原被告双方利益的均衡点。在设身处地为原被告双方分析案由的同时,还明之以法,动之以情,晓之利弊,并对原被告双方存在的分歧点,分别提出客观公正的意见建议供其参考,为双方化解双方矛盾纠纷努力寻求一个平衡点。
法官通过情真意切、耐心细致的调解,原被告双方愉悦地达成了调解协议,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为当事人节约了人力物力成本,也节约了办案资源,提高了法院的办案效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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