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被告人吕月庭在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庭上。新华社发 据新华社电 1月20日上午9时,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石家庄“毒饺子”案作出一审判决并公开宣判,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被告人吕月庭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吕月庭于1993年到河北省食品进出口(集团)天洋食品厂工作,至2007年一直为临时工。为早日转为合同工,提高工资、福利待遇,吕月庭决定用注射器向冷库中的速冻饺子注射甲胺磷,试图制造事端,引起厂方重视,借机提出要求。2007年7、8月间,吕月庭利用工作之便进入冷库,用一支5毫升注射器向速冻饺子等产品中注射甲胺磷未遂;同年10月至12月间,吕月庭使用一支20毫升注射器,先后三次进入冷库向多箱速冻饺子内注射甲胺磷。作案后,吕月庭将注射器抛弃于天洋食品厂同一收水井中。被注射甲胺磷的饺子销往日本国千叶县市川市、千叶县千叶市、兵库县高砂市和我国承德市后,14人食用后中毒,其中13人身体受到不同程度损伤:1人重伤,6人轻伤,6人轻微伤。案发后,天洋食品厂全面停产。截止2010年1月28日,该厂产品召回运费、封存产品保管费等损失1543433.89元,封存产品超过保质期限损失 2125396.40元,封存食品原材料超过保质期限损失1875677.31元。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吕月庭为引起厂方重视,达到提高工资、福利待遇的目的,向天洋食品厂生产的食品中投放甲胺磷剧毒农药,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且致人重伤、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公诉机关指控吕月庭犯投放危险物质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吕月庭置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于不顾,长时间预谋并多次实施犯罪,主观恶性极深;以投放危险物质方式危害食品安全,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性质恶劣;造成1人重伤、6人轻伤、6人轻微伤及天洋食品厂直接经济损失550余万元的严重危害后果,应依法惩处。 相关链接 一个人投毒引发一场外交风波 7年前的毒饺子案曾震惊中日,更直接影响到中国出口产品的声誉。它同时也引发外交风波,令2008年的中日关系更加曲折,而日本民众对中国食品的不信任感升至最高点。 2007年12 月底至2008年1月22日,日本千叶、兵库两县3 户家庭共有10人,在食用了中国河北省天洋食品加工厂生产的速冻水饺后,先后出现呕吐、腹泻等中毒症状。 随后,中国政府成立专案组,历时2年,于2010年3月份侦破此案。同年4月2日,经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毒饺子案”被告人吕月庭因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被依法逮捕。 经查,被告人吕月庭,1993年4月至2009年10 月在河北天洋食品厂工作。因对该厂给其的工资待遇和个别职工不满,为报复泄愤,利用工作之便进入该厂冷库,使用注射器先后三次进入冷库向大约6至9 箱速冻饺子内注射甲胺磷。 据吕月庭当庭陈述,他在河北天洋食品厂工作干了15 年炊事员,但一直都是临时工待遇,不仅月工资比正式工少,逢年过节的奖金更是有天壤之别。 事件被日本媒体报道之后,中国食品的声誉严重受损。天洋厂也因此蒙受巨大损失,一次性直接损失就达500万元,因“毒饺子”事件影响太大,工厂停工数年最终倒闭,上千名职工下岗。 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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