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初,在"院长接访月"活动中,甘肃省镇原县人民法院院长盖冬梅接待了一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当事人秦某。 秦某称其着急去内蒙务工,请求法院加快办案进度,以便其外出前能将孩子转学入读之事解决妥当。 盖冬梅了解情况后,急当事人所急,当即安排镇原法院开边法庭开辟涉未成年人权益案件绿色通道,尽可能从快处理该案。 接到批示后,开边法庭迅速启动"诉调+警调+访调"联动机制,联合南川乡、庙渠镇两地司法所、派出所及学校等有关部门,于3月10日赶赴当事人所在村组就地化解纠纷。 “我要求变更抚养权,小儿子由我来养。”“我不同意,我可以抚养孩子。”调解现场,双方僵持不下,都不愿退让。 当事人秦某、董某离婚后,因行使子女探望权而矛盾尖锐,互相指责对方的不是。在派出所民警现场稳控下,法官运用民法典条文释明权利义务,并同司法所、村委会干部一道,以亲情为突破口,针对矛盾焦点开展"背靠背"调解。 “你们虽离婚了,但孩子永远是你们的孩子。抚养权变更与否,都无法割舍骨肉亲情……”“事情如何解决,我们尊重孩子的意愿好不好……” 随着法官入情入理的话语,两当事人原本激动的情绪逐渐平复下来,一致同意从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处理该纷争。 在前期铺垫的基础上,法官又马不停蹄地前往学校,面对面征询孩子意见。已满八周岁的孩子,向法官袒露心声表示愿随秦某一起生活,并写下意愿书。 经过多番疏导劝解,在情与法的碰撞下,董某终于放下心中芥蒂,同意放弃孩子抚养权,并就抚养费及探望事宜与秦某达成共识。 法官趁热打铁第一时间制作调解书,并联合派出所、学校当场为孩子办理户籍学籍转迁手续,确保不日即可入学。 至此,这场孩子“争夺战”得以圆满化解。 “孩子的事儿办好了,这下我能放心外出务工了。”临行前,秦某在电话里由衷地对办案法官感谢道。 从院长批示到案子办结,从剑拔弩张到亲情弥合,该案的顺利调解,充分展示了镇原法院在做实做细"调立审执访"一体化工作机制的显著成效,并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提供了"司法+教育+行政"多方共治的鲜活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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