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关于通报表扬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通知》,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获评表现突出单位,被全国通报表扬。“八五”普法以来,中山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八五”普法规划,把普法工作与公正司法紧密结合,培树了一批走在全国、全省前列的普法品牌,为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提供了坚实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普法工作 
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八五”普法的首要任务,将普法工作纳入全市法院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工作重点。以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为主线,制定年度普法计划、普法工作要点、普法责任清单等一系列配套制度文件,形成“1+3+5+N”普法服务体系框架。将普法工作融入全市审判执行工作,每年围绕“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联合最高法院、省法院、市普法办等开展主题宣传97场,逾万人参与。 二是把法庭审判作为人民法院普法的主阵地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普法工作效能,护航中山高质量发展。通过发布涉“工改”“治水”等全市重点领域典型案例、开展示范庭审等方式,法治保障全市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稳步推进。建立沙溪镇“凤凰山”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围绕凤凰山环保公益诉讼案件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普法。康某诉某家具厂劳动争议案、坚持柔性司法化解“抢娃”纷争、民法典实施后全省首例居住权纠纷等标志性案件获评全国、全省典型案例,司法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更加统一,普法广度、深度和效果越来越好。 三是打造法治中山特色“普法名片” 
中山法院打造的中学生法治情景剧大赛、“模拟法庭”“校园星火”“香山法雨”等十大品牌项目多次获全国、全省先进表彰,连续四年揽获广东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十大创新和优秀普法项目6项。法治微电影获评全国法院优秀微电影等奖项,一系列普法新媒体作品获“全国法院百优新媒体作品”“全省法院新媒体好作品”等表彰。市中院连续三年获评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出版社“司法审判宣传先进集体”,涌现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国普法先进个人”等一批先进典型,形成了“法治中山、先模成群”的生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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