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澳门日报》刊登了一篇报道,“澳乡亲获法院特邀调解员,坦洲涉澳租赁纠纷达和解”。 
“谭会长,这个涉澳案件的双方当事人有和解意愿,请你协助调解!”6月6日,市第一法院坦洲法庭陆招胜庭长邀请澳门中山坦洲同乡联谊会会长、法院特邀调解员谭东汉对一宗涉澳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进行诉前调解。特邀调解员谭东汉通过电话方式耐心劝解,30分钟后,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该案是坦洲法庭与澳门中山坦洲同乡联谊会全国首创“坦澳相融”共建机制以来的第一个成功案例。 
坦洲镇位于中山市最南端,毗邻澳门,双方往来密切。据不完全统计,澳门特别行政区原籍中山坦洲镇的居民逾万人。近年来,坦洲镇与澳门经贸往来不断发展,吸引了大量的澳门居民前来居住和投资,两地人员交往更加活跃,同时也引发了大量矛盾纠纷诉诸法院。市第一法院坦洲法庭受理的涉澳案件位居中山全市人民法庭之首,且案件普遍存在送达难、调解难、争议大、诉讼成本高等特点。面对困扰两地居民多年的痛点、难点,如何疏通节点、打破壁垒,找到化解涉澳当事人矛盾纠纷的“最优解”?坦洲法庭研判近年来涉澳纠纷案件的特点,着眼于辖区实际多次与坦洲镇政府联动磋商,认为可以充分发挥澳门中山坦洲同乡社团的积极作用,通过合作共建,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让调解这个“东方之花”不断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 今年3月26日,在坦洲镇侨联协助下,坦洲法庭与澳门中山坦洲同乡联谊会(以下简称澳门同乡会)举办了首次座谈交流会。 
“内地与澳门具有不同的法律制度和司法制度,许多矛盾纠纷往往是因为澳门居民不了解内地法律所产生。坦洲法庭希望能与澳门乡亲共同携手,加强坦洲、澳门两地的法治交流与合作,探索化解纠纷、宣传法治、共促发展的新路径,为两地居民和谐融合架起一座‘枫桥’。”坦洲法庭庭长陆招胜介绍合作初衷。“澳门同乡会于1995年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注册成立,现有会员600多人,以热爱祖国、热爱澳门为宗旨,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澳门、坦洲两地的友好交流与合作发展,积极支持祖国家乡建设,发挥桥梁作用支援家乡公益事务活动等,我们非常愿意和法庭深化合作,为化解涉澳纠纷作出积极贡献!”澳门同乡会会长谭东汉表示。会后,双方就如何充分发挥澳门同乡社团的地缘、人脉优势,加强澳门居民对内地司法的认同感,共同促进涉澳纠纷的送达、调解等工作进行了进一步交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逐渐形成了全国首创的“坦澳相融”机制。 
▲合作协议签约仪式 5月30日,市第一法院坦洲法庭、澳门同乡会、坦洲镇侨联召开合作共建工作会议。会上,坦洲法庭与澳门同乡会共同签订了《以高质量司法服务推动涉澳纠纷多元化解的协议》,明确“坦澳相融”机制的工作宗旨为:“深化联动,协同互助,同乡社团充分发挥地缘、人脉优势,在人民法庭诉讼程序、解纷等方面提供协助支持。法庭利用专业优势为社团成员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司法服务,实现效能叠加和良性互动。加强澳门居民对内地司法的认同感,寻求最优化解涉澳当事人的矛盾纠纷路径,最大化保护涉澳纠纷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助推粤港澳大湾区涉外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 
双方建立了五项工作机制:工作联络机制、联席会商机制、协同合作机制、多元解纷机制、涉澳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坦洲法庭开展五项具体工作措施:1.提供集约化、便利化、智能化的解纷服务;2.推进涉澳纠纷化解工作多级分流及流程;3.组建同乡社团调解队伍、设立特邀调解员;4.涉澳纠纷案件的送达规范;5.开展多样性普法宣传工作。澳门同乡会多年来积极支持祖国、家乡的建设,其会长谭东汉更一直致力于推动澳门、坦洲两地的友好交流与合作发展。会上,市第一法院探索吸纳涉澳纠纷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加入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名单,聘请了澳门同乡会的谭东汉会长为特邀调解员。 
▲颁发特聘调解员证书 “澳门同乡会成立距今近29年,秉持爱国、爱澳宗旨,联络乡亲、举办福利,成绩显著、有口皆碑,深得父老乡亲夸赞。谭东汉会长热衷公益事业,为两地人员往来交流无私捐钱捐物,希望通过‘坦澳相融’机制,能在方便澳门居民参加诉讼的同时,不断增加澳门居民对内地法律的认同感。”
坦洲镇侨联工作人员黄当葵表示。“通过合作共建,坦洲法庭与澳门同乡会将发挥各自优势,破除掣肘瓶颈,为纠纷多元化解增添强劲动力,为涉外法治建设提供有益助力,这也是粤港澳大湾区共融共创发展的必然趋势。”
市第一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陆永伟表示,接下来,坦洲法庭将继续充分发挥区位优势,深挖法治潜力,坚持能动履职,不断拓宽“同心网”“坦澳相融”等多元解纷新路径,走出“枫桥式人民法庭”特色司法为民之路,“浓墨重彩”绘就“坦洲”新“枫”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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