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再给我一个月的时间,我会尽快筹钱把贷款还上!” 近日,何先生来到中山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以下简称金消保),不到半小时,何先生便与银行签订了调解协议。至此,这起涉案近130万元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仅花了几天时间,就在诉前成功化解。 
这样的高效率背后,是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推进金融纠纷诉源治理工作的不懈努力。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和金融创新等新业态的发展,中山第一法院涉银行业金融案件呈井喷式增长。2020年至2022年期间,仅金融借款合同及信用卡两类案件就受理了33727件,年平均新收11242件,增幅高达112.59%。 金融领域矛盾纠纷高发,诉源治理工作迫在眉睫,中山第一法院按下了打造多元化、多途径金融纠纷解决机制的“启动键”。 “我院在审理涉银行金融纠纷案件及执行实务中发现,一些本可以通过非诉、调解或者主动履行解决的案件进入了诉讼、执行程序,既增加金融消费者负担,也耗费司法资源,还会引发一系列新的矛盾纠纷。”中山第一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谢灏介绍。 早在2019年,中山法院在“调解超市”设立了金融消费纠纷调解工作室,由金消保委派人员负责涉银行金融案件的诉前调解,每年通过工作室诉前调解成功100余件纠纷。 为了进一步推进金融纠纷诉源治理,推动行业调解与司法调解更加高效衔接,2022年5月,中山第一法院与金消保深化合作,构建新的金融消费纠纷诉调衔接工作机制,签订了《关于深化金融消费纠纷诉调衔接工作机制框架协议》。 至此,中山实现了金融案件“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即银行可自行与借款人达成协议,法院负责审核该调解协议并用民事裁定书的形式确认,不收取当事人任何诉讼费。 
“我们银行可以自行跟借款人达成协议,再让法院负责审核确认,这种机制的运行,改变了银行对传统诉讼解决纠纷的依赖。不仅有效保护了银行和借款人之间的借贷关系,也加快了银行不良贷款的处置效率。”中国农业银行中山分行金融部副督导员陈杰云感慨道。 2023年,中山第一法院在金融案件“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的基础上“迭代升级”,推进“金融消费纠纷调解工作室驻银行工作站”的试点工作,构建了“批量诉前联调——诉讼服务平台短信通知——线上、线下调解——司法确认”的工作模式。 目前,金融消费纠纷调解工作室驻银行工作站已达到14个,基本覆盖国有及大型股份制银行。 
“您好,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通知您,您与某银行的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现在是调解阶段,中山市金融消费纠纷调解工作室展开诉前调解工作。”2023年12月7日,市民黄小丽(化名)在家中收到法院的调解短信。 
2023年12月3日,法院受理了一宗某银行与黄小丽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诉前调案件后,在12月7日委派中山市金融消费纠纷调解工作室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员收到委派查阅卷宗了解案情后,当天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管理平台向黄小丽发送短信,引导其在收到信息后选择主动联系驻银行的“特邀调解员”进行和解。 收到法院短信的黄小丽立马重视起来,与银行取得联系,并在当月14号回复已跟银行达成初步调解意向。 很快,在调解员的组织下,双方进行线上调解和签署司法确认申请书。随后,相关文件由调解组织移送法院,由法官审查后出具民事裁定书。 就这样,黄小丽无需花费一分钱,便在家中完成了整个流程的操作。 这样方便快捷的调解,专业的调解员不可或缺。 “我们会通过聘请既懂法律又懂金融的商业银行从业人员担任这些金融案件的‘特邀调解员’,保证诉调衔接工作更高效专业的开展。”金消保的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强化诉调衔接,法院也会选派调解经验丰富的法官为调解员们授课,讲授非诉调解工作流程及对调解技巧开展现场培训。 
“在调解前,我们会根据调解‘原则’,尽量让调解以合意为基础,让当事人更容易接受和自愿履行,也可以避免执行中的困难,实现调解与执行的统一。”调解员梁丹丽分享自己的调解经验,自己在调解时会根据银行在起诉时同步预设的调解方案,设定调解“原则”,在大原则下更好地把握调解尺度。 “一般情况下,银行方面只要当事人能够满足‘在一定时间内还清逾期贷款’的前提下,就会同意被告继续履行合同。调解员也会建议银行积极利用现行的各项纾困政策,根据当事人实际还款能力,提供个性化的调解方案,这是一个双赢的局面。”梁丹丽介绍。 在中山,“法院+金消保”联动,促进“诉源+诉前+诉讼”的金融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正不断发挥正向作用。2023年,金融机构诉前调解收案22922件,调撤率达90.7%,成功在诉前化解涉及金额约为3.79亿元的金融纠纷。 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同一年,中山第一法院受理金融诉讼案件9585件,对比同期下降21.44%,近四年来首次出现拐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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