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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立案庭法官周末加班成功调解83件劳动争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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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01 来源:外网综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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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中院的法官们能在周末主动为我们加班,还这么快解决了拖了一年多的纠纷,我们终于可以轻松一回了,感谢法官!”工人代表们握着法官的手激动地说。4月16日星期六,在立案庭何理庭长的带领下,该庭组织7名法官和书记员加班加点,对中山市阜沙镇建筑工程公司与庞训秋等91人劳动争议系列案组织立案调解,并最终成功调解了其中的83件案,双方当事人当场签署调解协议并签收民事调解书。 中山市阜沙镇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称阜沙建筑公司)劳动纠纷系列案涉案人数众多、争议较大、矛盾尖锐,先后经市劳动局五桂山分局、当地公安分局、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等部门多次调处,因双方分歧较大,均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该系列案经市第二法院一审判决后,阜沙建筑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我院立案庭受理案件后,把牢立案调解这一关口,第一时间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鉴于工人们周一至周五都要上班,难以聚齐,该庭从为民司法、方便群众角度局出发,自觉牺牲个人休息时间,将该系列案的调解时间定在周六,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该庭干警在周五连夜完成了制定调处方案、草拟调解协议和民事调解书稿等相关前期工作,并约齐建筑公司下属班组的6名组长作为各自班组工人的委托代理人来法院调解。 次日一早,立案庭所有参与调解的干警在阜沙建筑公司的代理律师和6名工人代表全部到达法院后,立即安排所有人员在会议室进行圆桌调解。主审法官张煌辉在调解中了解到,阜沙建筑公司一审败诉,该公司对一审认定的案件主要事实予以认可,争议的焦点在于该公司不认可其中8人的劳动者身份。于是果断决定搁置争议的8件案件,集中精力调处余下的83件案。 合议庭按照拟好的调处方案采取“背对背”方式做双方当事人工作,在事实和法律面前,阜沙建筑公司很快同意调处方案。案件的难点在于如何争取83名工人一致同意调处方案。承办法官采取先易后难、各个击破的策略,对6名工人代表分别做调解工作,先与态度较温和的工人代表进行个别谈话,谈成一个代笔签署一系列协议,对态度较强硬的工人代表则采取冷处理。在看到其他工人代表陆续签署调解协议的情况下,原来态度强硬的个别代表也渐渐软化,最终6名工人代表全部同意调解方案,在调解笔录和调解协议上签字。 该庭法官趁热打铁,立刻制作民事调解书并送打字室打印、盖章,全部民事调解书于当天下午两点当场送达到当事人,至此,83件案件成功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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