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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迎来了一群特殊的“小客人”,一场名为“法槌花开”的普法活动,在此悄然绽放。石岐中心小学六年级的300多名师生,将道德与法治的课堂“搬”进了法院,开启了一场沉浸式的法治学习之旅。 初遇·在庄严肃穆中播种好奇 午后时分,同学们步履轻快,眼中闪烁着期待的光芒,在审判大楼前合影留念,为这次法治之旅按下开场键。跟随着老师和法院工作人员的脚步,他们有序步入第十三法庭。安静的氛围、高悬的国徽、肃静的席位……眼前的一切,让原本兴奋的孩子们不自觉地理了理衣角,放慢了脚步,眼神里写满了敬畏与好奇。 
启蒙·在互动体验中感知重量 “同学们,你们知道法官是做什么的吗?”“这件黑色的法袍,又代表着什么呢?”活动伊始,法院干警用一连串有趣的问题,瞬间拉近了法律与孩子们的距离。她用亲切易懂的语言,为同学们揭开了法院的神秘面纱。 
最让孩子们激动的,是法袍试穿环节。三位幸运的同学在大家的羡慕的目光中,小心翼翼地穿上了黑色的法袍。 “感觉肩膀沉甸甸的!”一位试穿的同学分享道,“好像一下子理解了,法官穿上它,肩上扛着的是公平和责任。”稚嫩的话语,却道出了法袍最核心的意义。这一刻,法律的种子,伴随着这份“沉甸甸”的感受,悄然落入了心田。 见证·在庭审现场中读懂规则 随着法槌落下,一起由市第一法院精心挑选的、极具教育意义的盗窃案件庭审正式开始。该案由市第一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谢志强担任审判长,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温文凯担任审判员与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理。 
被告人黄某某,在短短数年间,竟多次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然而,他屡教不改,在最后一次刑满释放后仅十余天,便再次连续实施了多起盗窃行为。 从法庭调查到法庭辩论再到被告人陈述,整个庭审过程严谨有序、一丝不苟。庭审中,被告人当庭忏悔!同学们一边专注聆听,一边认真地在本子上记录着自己的所见所思,不愿错过任何一个细节。 
法庭休庭五分钟进行合议。随后,法槌再次敲响,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黄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清晰而有力的判决结果,让在场的每一位同学都亲眼见证了逾越法律红线所必须承担的严重后果。真实的案例,胜过千言万语的说教,让“法不可违,事不可为”的道理,伴随着这声法槌声响,深深印刻在孩子们的脑海中。 
尾声·让法治之光长亮心间 活动落下帷幕,但法治的启蒙却远未结束。回程的路上,孩子们仍在热烈地讨论着今天的见闻和那个“多次盗窃”的案例。这份震撼与感悟,在返校后化为了文字。同学们纷纷写下了此行的感受。 
这不仅仅是一次观,更是一堂“行走的法治课”。今天在孩子们心中播下的这颗法治种子,将伴随着他们成长,生根、发芽,最终指引他们成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新时代好少年,共同构筑更加文明、和谐的法治社会。 未来,中山法院将持续开展“法槌花开”系列普法活动,助力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与社会、学校、家庭共同携手,护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让法治之花在更多孩子的心田灿烂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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