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粤20民终6899号
张琼峰: 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与被上诉人陈华安及原审被告张琼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20民终689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一、撤销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21)粤2071民初2067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二、变更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21)粤2071民初2067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赔偿205540.61元给陈华安;三、驳回陈华安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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