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粤20民终7382号
韦巨旺:
本院受理上诉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与谭治华、韦巨旺及原审被告洪瑞、中山市捷利出租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20民终738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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