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粤20民终2073号
江门市常益玻璃制品有限公司、黄晓文:
本院受理上诉人江门市文彩玻璃制品有限公司、黄华娟、冯慧文与中山市美爵纸类制品有限公司、黄炳钧及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和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2年05月05日0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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