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粤20民终1351号
陈前进、胡荣君:
本院受理上诉人方瀚与被上诉人陈前进、胡荣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20民终135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要点:按上诉人方瀚自动撤回上诉处理。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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