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粤20执复23号 中山市一兆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市发华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市其乐园林有限公司、何权华、陈瑞儿、何健华: 本院受理何新发不服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21)粤2071执异490号执行裁定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你单位)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裁定要点:驳回何新发的复议申请,维持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21)粤2071执异490号执行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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