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粤20民再5号
中山市麒鑫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陈雪琼与中山市松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及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和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由黄岳文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李惠楠、杨剑心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书记员为杨晓峰,并定于2022年4月20日9时00分在本院(广东省中山市兴中道16号)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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