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粤20民申23号 深圳市旭安光电有限公司、旭安(广东)新能源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李盛与被申请人中山市古镇南杉灯饰厂及原审被告深圳市旭安光电有限公司、旭安(广东)新能源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甘忠仕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查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20民申2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要点:驳回再审申请人李盛再审申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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