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粤20司惩4号
中山市长新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被罚款人王长华及你司法惩罚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20司惩4号决定。决定要点:一、对中山市长新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处以罚款50000元;二、对王长华处以罚款8000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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