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粤20执复7号
张朗中:
本院受理复议申请人郑宇文不服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21)粤2071执异479号执行裁定一案,本院已立案受理,由审判员李油欢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尹四娇、钟国平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书记员为梁秋明。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复议申请书、受理案件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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