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粤20民终548号 吴文钊:
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与陈龙玲、深圳市荣元利贸易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李永锋、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林思龙、原审被告李玉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黄宗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李川及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和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2年3月9日16时00分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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