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粤20民终9728号 中山市万乐思网络文化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黄树宏与被上诉人中山市业兴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原审被告中山市万乐思网络文化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你单位)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20民终972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一、维持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21)粤2071民初20540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二、撤销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21)粤2071民初20540号民事判决第一、三、四项;三、黄树宏、中山市万乐思网络文化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中山市业兴服务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租金和占有使用费余额31580元;四、驳回中山市业兴服务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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