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粤20民终9397号 杨艳群、王全娥:
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与被上诉人中山市帝悦房地产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20民终939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一、维持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21)粤2071民初1898号民事判决第一至四项及诉讼费负担部分;二、撤销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21)粤2071民初1898号民事判决第五项;三、在上述债权范围内,上诉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对被上诉人杨艳群提供的抵押物即位于广东省中山市三角镇富康路19号旭日荟萃园1幢816房的房地产【不动产权证号:粤(2021)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171151号】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四、驳回上诉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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