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粤20民终5129号 中山市古镇渔食界餐饮店、刘芳远、熊莉:
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山市中古楼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与上诉人中山市鸿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被上诉人中山市古镇镇曹一村民委员会、欧国栋、欧海明、颜近、中山市古镇渔食界餐饮店、阮艳、刘芳远、熊莉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你单位)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20民终512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一、维持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2019)粤2072民初15438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二、撤销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2019)粤2072民初15438号民事判决第一、三项;三、中山市鸿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向中山市中古楼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赔偿中古楼酒楼内动产损失102961.66元,并支付利息(以102961.66元为基数,自2019年11月4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四、驳回中山市中古楼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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