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粤20民终7852号
珠海亿丰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中山市亿丰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被上诉人杨福明与你单位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单位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20民终785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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