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粤20民申286号
罗光辉:
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刘爱娇与被申请人中山市帝维斯服饰有限公司、余再兴及原审被告罗光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查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20民申28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要点:驳回刘爱娇的再审申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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