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粤20民终10280号
肖杨、刘琼:
本院受理上诉人何峰与肖爱民及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和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2年02月16日16时00分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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