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20民终8442、8443号
吴凡: 本院受理上诉人周俊源与被上诉人麦树强(8442)、梁思彤(8443)、原审被告珠海逸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吴汉、杨金保、黄升、张斌、范志红及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20民终844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一、撤销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19)粤2071民初3764号民事判决;二、驳回被上诉人麦树强的诉讼请求。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20民终844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一、撤销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19)粤2071民初5031号民事判决;二、驳回被上诉人梁思彤的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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