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20民终7688号
刘伟岸:
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山市财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兴物业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刘伟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20民终768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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