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粤20执监2号 杨昌杰、王忠进、李胜健、汪德、汪明、汪义:
本院受理执行监督申请人吴结松不服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2020)粤2072执异259号执行裁定申请执行监督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20执监2号执行裁定。裁定要点:撤销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2020)粤2072执异259号执行裁定,由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重新审查处理。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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