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粤20民终4919号 王云枫:
本院受理中山市易慧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山市颂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你之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20民终491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35元(该款上诉人中山市易慧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已预交),由上诉人中山市易慧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涉港澳台或涉外一方为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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