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粤20民终4422号
重庆宏锦物流有限公司、黄小敏:
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与被上诉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张永金、重庆宏锦物流有限公司、黄小敏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20民终4422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依法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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