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粤20民终9645号
陈锦洲、杨纯鑫:
本院受理上诉人杨纯发与胡云兵及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和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2年02月16日10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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