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粤20民终7542号
欧阳百杰:
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因与被上诉人郑伦西、欧阳百杰、中山市新盛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原审被告陈健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20民终754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312元,由上诉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涉港澳台或涉外一方为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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