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20民申253号
范授训:
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严君伟与被申请人林伟荣、原审被告钟航平及原审第三人范授训、孙建、中山市大涌镇南文社区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查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20民申25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要点:驳回严君伟的再审申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四日
主办单位: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设计制作及技术支持:中山网 粤ICP备11053359 粤公网安备 442000024433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