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20民初306号
梁振友:
本院受理原告中山一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诉你对外追收债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原告起诉要点:请求判令被告梁振友向原告支付2020年12月16日至2021年4月28日的租金101326.03元、违约金6900元,合计108226.03元。并以108226.03元为基数,自2021年5月6日起,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2月24日14时45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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