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20民初67号
高德臣、邹红卫:
本院受理原告广东华兹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黄宏亭及你们追收未缴出资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20民初6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一、被告黄宏亭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广东华兹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缴纳出资款500万元;二、被告邹红卫对上述第一项在450万元的责任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三、被告高德臣对上述第一项在50万元的责任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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