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20民申297号
中山市鸿溢制衣有限公司、中山市东凤镇明兴毛织厂、黄英南、石凯伦、徐洁滢:
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中山市粤粮经贸进出口有限公司因与被申请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及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象州桂粤服装有限公司、梁国新、文红丽、梁家炜、徐洁滢、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黄英南、一审被告中山市东凤镇明兴毛织厂、中山市鸿溢制衣有限公司、来宾市粤粮租赁有限公司、石凯伦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查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20民申29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要点:驳回中山市粤粮经贸进出口有限公司管理人的再审申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二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