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20民申296号
徐洁滢、黄英南、石凯伦:
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中山市粤粮经贸进出口有限公司因与被申请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及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象州桂粤服装有限公司、一审被告来宾市粤粮租赁有限公司、中山市佳信摩托车销售有限公司、中山市石岐区粤粮洗车场、梁国新、文红丽、黄英南、石凯伦、梁家炜、徐洁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查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20民申29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要点:驳回中山市粤粮经贸进出口有限公司管理人的再审申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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