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20民申267号
王小民:
本院受理中山市东利服饰有限公司、叶央锋及你企业租赁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查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20民申26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要点:驳回中山市东利服饰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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