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20民申2号
廖腾芳:
本院受理中山市古镇欧极家照明门市部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20民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要点:驳回中山市古镇欧极家照明门市部的再审申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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