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20民初253-255号 杨秀珍、赵春华、戴忠妙、杨镇古、郭赞楼、郭耀名、惠州市光大置业有限公司、光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惠州市鑫来集团有限公司、惠州市众望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南方盈金投资有限公司、惠州众望光耀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原告李立诉你及你单位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三案,本院已作出(2021)粤20民初253-255号民事判决。原告李立不服,提出上诉。因你及你单位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及你单位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和送交上诉状副本通知书。上诉要点:1.撤销一审判决;2.改判继续执行惠州市光大置业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桥背村地段的惠阳国用(2013)第0101100号土地上的“众望花园2期2组团”第26幢02号房、第26幢04号房、第13幢01号房的房产及其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3.判令被上诉人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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