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20民初35号
惠州市光大置业有限公司、惠州市鑫来集团有限公司、惠州市众望集团有限公司、杨镇古、郭赞楼、深圳市南方盈金投资有限公司、惠州众望光耀城房地产有限公司、郭耀名:
原告彭紫辉诉被告李立、光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你、你单位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本院已作出(2021)粤20民初35号民事判决。李立不服,提出上诉。因你及你单位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及你单位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和送交上诉状副本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限于3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第四庭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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