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粤20民终9675号
中山市骏和通信器材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山市中垣物业拓展有限公司与中山市骏和通信器材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和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2年02月16日09时00分在本院第十四法庭/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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