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粤20民终7398号 何兆发:
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山市发华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何星潮与被上诉人中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区支行、原审被告盛创商贸(中山)有限公司、中山市星晴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市辰骏企业投资有限公司、何新发、岑映兰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20民终739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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