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粤20民终9069号
何由天:
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山市嵊美电器有限公司与贺德全、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20民终906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要点:准许中山市嵊美电器有限公司撤回上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主办单位: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设计制作及技术支持:中山网 粤ICP备11053359 粤公网安备 442000024433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