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粤20民终2889号 李广文:
本院受理上诉人林文清与被上诉人郭家耀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20民终288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一、撤销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20)粤2071民初14654号民事判决;二、原审被告李广文、上诉人林文清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共同偿还被上诉人郭家耀借款本金254000元及利息(以254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3月2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