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粤20民终191号
胡广彪:
本院受理上诉人李静与被上诉人中山市康建物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及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20民终19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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