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粤20民终3556号 中山金虹达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山市龙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邓柱标、珠海金虹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山市道格拉斯陶瓷有限公司、河源道格拉斯陶瓷有限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20民终355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要点:准许中山市道格拉斯陶瓷有限公司撤回上诉。按河源道格拉斯陶瓷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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