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粤20民终468号 淮滨县万协电器有限公司、郑振霞、刘炳珍:
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山市金诚电器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及原审被告淮滨县万协电器有限公司、郑振霞、刘炳珍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20民终468号事裁定书。本院依法裁定准许上诉人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撤回上诉,并对上诉人中山市金诚电器有限公司提起的上诉继续审理。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一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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