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0)粤20民终6596号 杨育权、黄宜开:
本院受理上诉人舒忠宝与被上诉人陆迷及你们的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20民终6596号民事判决。判决要点:一、撤销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19)粤2071民初19031号民事判决;二、被上诉人陆迷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上诉人舒忠宝返还购车款损失41700元;三、驳回上诉人舒忠宝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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